共青团tyc86太阳集团委员会
院团发[2018]8号
关于设立“学生会权益部”要求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维护同学权益,服务学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北京市文件精神,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以及新时代的共青团发展需要,系统化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拓宽学生会服务维权的渠道和平台,深化高校学生服务工作思想意识形态与阵地建设;本着对学生会发展现状的思考和总结,切实满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和娱乐上的合理需求,解决同学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经学校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在学院各级学生会的组织机构中设权益部。
一、部门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部门职能:
维护隐私的保密原则、态度热情工作的原则、公平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基本原则:
1.开展符合组织范围内的提案征集活动。分为“一年一到两次”的大型征集和日常提案征集。代表学生向学院反映同学们最迫切要解决的学习、生活、娱乐、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同时把学院的各种解决方案及时传递到同学们手里。
2.通过学生代表监督学院对学生各项权益的维护情况,引导学生代表与学院进行沟通,建立学生与学院沟通的桥梁。
3.宣传、推广有关维护权益的法律及其他相关知识,为学生提供适当的维权咨询支持,与学院相关部门开展大型活动,如座谈会、维权系列活动等。
四、部门权利:
1.当接到投诉院、系学生会组织或学生干部时,有权利向被投诉者了解有关情况协商解决,并向被投诉的学生干部所在部门反应有关情况。
2.有权主动发现存在的侵犯或将要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并依上述内容所规定进行处理。
五、部门义务:
1.严格遵守学院、院团委、院学生会及系团总支学生会和本部门的章程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工作,并受上级、领导及学院全体在校学生的监督。
2.保障本部门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
3.当接到有关在校学生的投诉时,至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双休日不计算在内)必须给予调查并回复。如果遇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延期处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4.做好反馈工作。
5.做好宣传工作。每一学期必须举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院学生的法制意识。每个学期内必须定期在维权专栏提供法制维权信息提高全院学生的维权意识。
6.院学生会权益部负责好全院学生(公交)卡的办理和补办工作。
7.院学生会权益部干部直接纳入学校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
六、需增设权益部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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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86太阳集团轨道交通系学生会
tyc86太阳集团路桥系学生会
tyc86太阳集团管理系学生会
tyc86太阳集团汽车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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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4日